当代文艺创作应彰显法治之美

发布者:张天箫发布时间:2016-09-19浏览次数:1609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6-09-12 10:00:26


田水泉

    当前文艺尤其是影视作品给人的直接观感,歌颂权力的作品仍然数量较多影响较大。霸占荧屏多年的王朝戏、后宫戏,甚至近年异军突起的穿越剧、玄幻剧,大都是在有意无意地赞美皇权,或者说是在述说着权力霸道和不可战胜。

  一些打着所谓反腐、法治名义的当代题材影视作品中,也经常出现权大于法、法无能而权无不能的桥段。比如在一些反腐作品中,要想扳倒一个腐败官员,最后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依靠制度和法律,而常常是需要一个比腐败官员更高级别的官员拍板下决心、下指示,这场斗争才能取得最后胜利。创作者不仅没有对这种行为予以批判的意识,有时反而是赞赏肯定的态度。

  另外,在一些反映领导人丰功伟绩的影视作品中,也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往往都形成于个别领导人偶尔的一个主意或一个念头,没有一套科学的论证体系和制度。观众看后其实会这样思考:如果当时那位领导没这样想,而是那样想了,我们将会怎样?真是让人细思极恐。

  一些作品中还肆意表现群众对权力的盲目崇拜。最近比较火爆的一部网剧中,一个卖水果的父亲坚决要让儿子报考警校,他劝说儿子的理由是:“你上了警校,将来在咱们这片当了片警,街上的那些水果摊,我不想摆哪就摆哪啊!”虽然只是一句台词,却折射出了普通百姓心中对权力是何等崇拜:只要拥有了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

  某种程度上,文艺作品是现实的反映,反过来又对现实产生深刻和重要的影响。文艺作品尤其是影视作品对权力毫无节制的赞美,必然导致观众对权力的盲目崇拜。上面列举的部分影视桥段,不但反映出影视创作者的法治意识欠缺,也反映出整个民众的法治观念堪忧。大家知道,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信权不信法,非正常上访成了普遍社会问题,就连法院的终审生效判决,也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找上级上访。其实,信访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寻求更大的权力来解决问题。

“文章合为时而著。”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确立的“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中,“全面依法治国”是主要内容。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中央政法会议上强调指出:“让法治成为全民的信仰!”

  但是,法治信仰从何而来?人的信仰形成,有着复杂的成因。在培育民众法治信仰这方面,文艺作品尤其是影视作品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应当成为重要的推动力。广大文艺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一定要积极主动、有意识地弘扬法治精神,在文艺作品中彰显当代法治之美,向人们勾画出法治社会的美好图景,从而唤起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治社会的向往。

  法治之美美在哪里?或者说,法治有什么可在文艺作品呈现的呢?我认为,文艺作品在表现法治之美方面至少可以在两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方面,法治是一切美好生活的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法治位列其中。其实,仔细考量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法治是其他内容得到实现的根本保障和实践路径:没有法治,何来自由?没有法治,何来文明?没有法治,何来平等?没有法治,何来公正……可以说,现代人们最为推崇的美好生活、完美人生、理想世界,如果没有法治作为前提和保障,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我们在文艺作品中无论怎么呼唤法治、弘扬法治、赞美法治、歌颂法治,都不为过!

  另一方面,法治是正义战胜邪恶的最终依靠。正义战胜邪恶,正义必胜,是文艺作品尤其是好莱坞大片的重要核心主题选项,也代表着人们的美好理想和共同价值。在这类作品中,无论东西方文明都有一样的立场:正义始终是最后的胜利者。但不同的是,正义如何才能战胜邪恶?依靠什么才能取得最终胜利?是依靠某个人拥有的特殊权力?还是依靠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还是依靠科学的制度和法律?作者的选项、故事的答案,对文艺作品的受众会产生深刻的影响。所以,必须引起文艺创作者的高度重视,形成创作自觉,大力弘扬法治至上精神。法治,只有法治,才是正义永远的守护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之下,文艺创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希望看到在文艺作品中呈现出来的法治美好图景。至于创作过程应当怎样展现法治的美好,创作者一定各有各的高招,各有各的法宝。为此,再次隆重推荐2013年上映的香港影片《寒战》,这部影片在内地收获了3.6亿票房,并获香港金像奖9项大奖。当时我曾经专门为这部影片写了一篇影评文章,现将其中一段与大家分享:

  《寒战》的主旨是弘扬香港的法治精神,塑造一个积极正面的香港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寒战》是一部典型的主旋律影片,表面上看,它是在勾画香港警方高层之间的权力斗争,实际上是在向广大民众图解警队内部权力运行流程。观众从影片里看到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机关内斗,而是法治与人治的激烈碰撞。观众看完影片,不但不会被警队内部的勾心斗角所吓倒,反而因为影片演绎出的警方权力的制约机制,而对香港警方和香港安全更加充满信心。就连特区政府也将警方的这次寒战行动评为“最成功的失败案例”,政府文件认为:“香港警队及廉政公署于香港治安出现严重危机时,管理层均能确守中立,坚守岗位,互相制约,为行使普通法城市之优良典范。”

  我们期待着,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能在一些文艺作品尤其是影视作品中,看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美好生活,让法治信仰永驻每个人心间,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安全,给我们的心灵带来安宁。

(作者系中国文联文艺中心特约评论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视听艺术专业委员会委员。本文为作者在“中国文艺长安论坛”上的发言,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