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部门: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200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课题指南》分二部分,资助研究课题171项。课题分类既以学科为基础,又不受学科限制,强调多学科共同参与。第一部分为湖北发展专题研究,设重点项目20项(条目前打*),一般项目101项,选题应参照《课题指南》要求选择具体申报题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部分题目。第二部分为基础理论与学科建设研究,研究选题根据学科发展自行选题,设一般自选项目50项。
二、资助经费金额: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5万元,一般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2万元。
三、申请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省社科基金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省社科基金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最终研究成果宣传转化要遵循“先鉴定、后出版(发表)”的原则,并在成果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十一五’规划资助课题”。
五、课题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六、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等)请从附件或从荆楚网(http://www.cnhubei.com/)或湖北理论信息网(http://www.hbllxx.com)上下载。
七、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1月19日前统一交申报材料到科研处初审,每项材料包括《申请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未发表论文、未出版专著打印稿等)初稿各一份,经学校审核同意报出项目,于11月26日前交正式《申请书》2份(包括电子版,电子版本发到chenjie@jhun.edu.cn)及研究成果11份,研究成果不得透露申请者个人或单位信息。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江汉大学科研处社科办
联系人:陈杰
联系方式:84225407 62779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