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育教学

江汉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9-10-19浏览:2814

 

各有关学院、单位、部门: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200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
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课题指南》分二部分,资助研究课题171项。课题分类既以学科为基础,又不受学科限制,强调多学科共同参与。第一部分为湖北发展专题研究,设重点项目20项(条目前打*),一般项目101项,选题应参照《课题指南》要求选择具体申报题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部分题目。第二部分为基础理论与学科建设研究,研究选题根据学科发展自行选题,设一般自选项目50项。

二、资助经费金额: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5万元,一般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2万元。

三、申请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省社科基金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省社科基金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最终研究成果宣传转化要遵循先鉴定、后出版(发表)的原则,并在成果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十一五规划资助课题

五、课题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六、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等)请从附件或从荆楚网(http://www.cnhubei.com/)或湖北理论信息网(http://www.hbllxx.com)上下载。
  七、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119日前统一交申报材料到科研处初审,每项材料包括《申请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未发表论文、未出版专著打印稿等)初稿各一份,经学校审核同意报出项目,于1126日前交正式《申请书》2份(包括电子版,电子版本发到chenjie@jhun.edu.cn)及研究成果11份,研究成果不得透露申请者个人或单位信息。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江汉大学科研处社科办

                           2009723      

联系人:陈杰

联系方式:84225407 62779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