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部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思政处《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1、项目类别
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指导性项目”、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简称“专项任务项目”)”六个类别。我校只能够申报委托项目、指导性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因配合学科建设的需要,由学校统一安排,申报以指导性项目为主。
2、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请写明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要注明交叉学科的门类,可以按一级学科申报),以便专家评审。不受理所列学科以外的学科申报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完成要求
1、各类项目申报者都必须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最终成果必须有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的公开发表的论文。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委托项目申报者必须是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
4、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年度研究项目以及国家和省社科规划基金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现有在研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达2项以及到期或过期未结题项目达1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原则上不受理项目负责人为临近退休人员的申报项目(男性超过58岁,女性超过53岁)。
6、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人数一般不得少于4名,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7、未完成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
8、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9、课题申报之后至课题立项正式行文下发之前,课题申报者已正式调离学校的要及时告知教育厅思政社科处。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1、各学院及研究机构应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学院分管科研院长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推荐申报项目情况汇总成《学院推荐一览表》一份,并签字盖章,交校科研处,《学院推荐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学院推荐一览表》及学院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一份),统一由科研秘书于
3、校科研处将根据文件要求“各申报单位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控申报数量与质量,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组织对申报项目的评议,确定报出项目及修改意见,于
户名及密码:申报户名为江大甲���,密码为:1111,其中���为负责人姓名,申报人进入系统后可修改密码。例如:负责人为张三,则申报户名为江大甲张三,密码为:1111。
4、
江汉大学科研处
联系人:陈 杰
电 话:84225407、62779578
邮 箱:chenjie@.jh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