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江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出版一批具有我校特色、与教学要求相适应的新教材,依据《江汉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管理办法》(江校教【2009】8号)文件精神,我院近期将启动2009年度教材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立项范围:
本专科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实验课的配套教材以及电子教材等。
二、立项重点:
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具有填补空白意义的教材;体现新世纪教学内容好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好特色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校空白的新教材。
三、申报条件:
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人原则上具备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丰富教学经验,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在教学改革中有一定研究成果的骨干教师。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最终完成时间为2010年12月底以前,项目的成果必须是正式出版的教材。
五、交表时间:
教材立项申请人填写《江汉大学教材立项申报表》一式三份,于2009年11月30日前各教师将申请表交教务办。
现代艺术学院教务办
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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