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2008-2009学年度我校优秀班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的目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评选范围
在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09级新生除新生奖学金外,不参与优秀班集体及优秀个人评比。
第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参见附件一:《江汉大学2008-2009学年度优秀学生评选要求》;
评选比例及名额分解参见附件二:《江汉大学2008-2009学年度优秀学生各学院名额分解》,各学院按照参评总人数严格控制比例。
第三、组织机构
院学生奖励评审组: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为组员的院学生奖励评审组;并在全院范围公布各级投诉受理电话。
班级评议小组:各班召开班会,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从本班选出30%学生(其中:学生干部15%、学生党员5%、学生代表10%,兼顾男女生比例、寝室分布等)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附件三),经全班公示后报送院学生奖励评审组备案。
第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
各学院认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全体学生重点学习2009版《学生手册》中《江汉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并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各学院评选方案。
二、组织实施初选阶段:
1、按照《江汉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有关要求,在院评审组的领导下,由班级评议小组对全班上学年智育成绩(不含公选课)汇总、排序,在全班予以公示后报送院学生奖励评审组备案。
2、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江汉大学学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四),并按照《江汉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测评表》有关要求,对每一位同学进行德育测评、打分,撰写班级评议意见(不得随意涂写,此表将进入个人档案),在全班予以公示,由院学生奖励评审组审核盖章后交学生处。
3、德智体等方面完全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在本人提交申请后,由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召开班会,申请人公开发表自荐演说,经班级评议后,将初选结果填入《江汉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初选汇总表》(附件五),在全班范围内公示并确认签名后报送院学生奖励评审组审核备案。
三、学院复审、公示阶段:
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予以审查核实各班初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待公示通过后,组织学生填写《江汉大学学生获奖登记表》(附件六)一式一份,并将结果汇总填写《江汉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汇总表》(附件七)以及《江汉大学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汇总表》(附件八),将纸档和电子档一并报送校奖励评审委员会。
四、学校审核、公示阶段:
校奖励评审委员会予以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待公示通过后报学校批准。
五、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中旬
五、评审有关要求
一、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请严格参照《江汉大学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执行;评选比例控制在班级总数的5%;由学院评选、推荐、公示后填写《江汉大学优秀班集体申报表》(附件九),并于
二、校长奖学金及校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由各学院按照学生人数的3‰予以推荐,校奖励评审委员会将于11月中旬集中评审。候选人于
三、单项奖学金有关说明;
1、凡申请参评道德风尚奖的学生,必须是道德品行表现优秀,有突出的个人事迹,
2、申请学生学术成果奖的学生,必须是08-09学年度的获奖成果,
3、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名额为参评班级平均每班一人;
4、新生奖学金-学术成果奖由校奖励评审委员会予以审核通过后,随同其他奖项一并表彰发放;
5、体育、农林专业奖学金于
四、评奖评先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五、凡有要求学生签名确认的地方,各学院操作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不可走过场敷衍了事,确保评选准确率及“零”投诉率。
六、要把评奖评先工作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奖评先工作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七、各学院在复审公示结束后,所有材料务必于
八、以上所有表格都可在学工在线下载填写
附件:江汉大学学生奖励登记表
江汉大学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奖学金评选汇总表
奖学金评选细则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