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学院快讯  通知公告

江汉大学资产报废处置招标公告(SJBF-20250801)

时间:2025-08-09浏览:10

江汉大学资产报废处置招标公告(SJBF-20250801

一、投标邀请

江汉大学设计学院现有一批非国有资产需报废处置,竞价招标编号:SJBF-20250801。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回收公司参与竞价。本次竞价看现场,看实物投标采用现场报价形式,由竞价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并现场授予成交通知书。

看现场及实物时间20258149:30

地点:江汉大学设计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附地图,学院路口及办公楼楼下设置指示牌)

残值缴纳时间:20258159:00—15:30时,中标人在此时间段内缴纳残值款并签订合同及投标保证金4000元,逾期视作弃标;缴纳残值款并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残值交纳方式现场公布。

报废资产搬运时间:202581517日报废资产需全部搬离校园,否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投标文件要求

1、合格的投标资格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废旧物回收经营资质。

2、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江汉大学设计学院要求,正确填写并在2025年8月14日上午12时前提交询价函(加盖公章)

   3有效的报名:截止2025814上午10:00时前到达设计学院二楼会议室,完成签到,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拿到报废资产询价函,将视作报名完成。

、评审

   1、评审小组:由设计学院组织竞价评审小组,完成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完整性审查、评审及定标。

   2、评审:由评审小组根据各个单位提交的加盖公章的报废资产询价函,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高者中标。

、签订合同及资产移交

1中标人应在2025年8月15日9:00—15:30时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回收资产残值按照设计学院要求一次性缴付,并签订回收合同,超时将视作放弃中标。

2、报废资产须在202581517日内全部搬离校园,履约保证金将在2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有报废资产遗留在校园内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在搬离过程中破坏了教学设施者,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同时追究赔偿责任

、本公告解释权属江汉大学设计学院。

联系电话:13871023907 联系人: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