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依规施策,对标学校要求:严格遵循学校推免工作总体部署,将“公开、公平、公正”贯穿全过程,明确推荐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确保推免工作合规有序。
(二)明确推免定义:本细则所称“免试”,指江汉大学设计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指按教育部及学校规定,对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生,经遴选确认免初试资格后,向招生单位推荐。
(三)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优先考察学生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诚实守信素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以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为核心遴选指标,强化过程性评价;同时将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体现全面发展的因素纳入指标体系,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万波
副组长:夏敏、王云龙
组员:魏坤、江莎莉、刘加贵、毛蕾、褚妙博、周冉、屈慧、周敬龙
职责:统筹制定本学院细则;组织学生申请、材料收集与初审;开展学生综合评定与排名;确定拟推免名单并按要求公示;处理推免过程中的常规问题,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汇报工作进展。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唐浪
组员:曾璇、文俊锋
职责:受理学生对推免过程的异议与举报,确保推免工作透明公正。
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万波
副组长:王云龙、陈莉
组员:魏坤、江莎莉、刘加贵、王颖
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三、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一)申请范围
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江汉大学设计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其中:
(1)已获得第1-6学期修读课程学分,所修的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修读的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全部学生的前40%。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或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A类)不低于5.5分。如为小语种(外语类专业除外),学生对应的小语种考试成绩需达到上述相当等级。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3年平均成绩为60分及以上(对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免测条件的学生不作要求)。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下达的2026届推免名额为6人,学院将分专业及方向按照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超出分配名额的人员为候补人员)。各专业及方向推免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推免生名额 | 候补名额 |
1 | 设计 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1 | 1 |
2 |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方向) | 1 | 1 | |
3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1 | 1 | |
4 | 环境设计 | 1 | 1 | |
5 | 产品设计 | 1 | 1 | |
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 1 | 1 |
说明:如遇推免生名额空缺,由本专业或方向候补人员依次递补,无递补的名额由学校收回统一分配。
(四)遴选方式及综合考评计算办法
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遴选方式为根据申请学生综合评定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采取百分制,分为学业成绩评定和素质成绩评定两个部分。综合评定成绩=学业成绩评定总分×85%+素质成绩评定总分×15%。(最终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先比较学业成绩评定总分,再比较平均学分绩点)
1.学业成绩评定。取学生1-6学期修读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记录的初修成绩为准 。
2.素质成绩评定。将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学科竞赛、论文)和综合素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形成最终的素质成绩评定总分(具体评定细则见附件)。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3.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免生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以下推荐条件:我校本科生(含录取新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其退役后回校就读,并能按时毕业者,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执行。
四、工作程序
推免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日期 | 事项 | 具体内容 |
9月5日 |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公布细则 | 成立设计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在院网发布),同时组织动员本单位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系部工作组接收学生申请、审核学生资格、计算学业成绩、审查奖励加分(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在本科阶段自入学开始,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 |
9月8日 -9月9日 | 学院接收申请与审核资格 | 所有申请推免学生的材料于9月8日14:00提交至设计学院教学办公室丁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
9月10日 | 学院核定成绩与公示名单 | 工作组终审申请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超出分配名额的人员为候补人员),在院网公示3日,同时报教务处审核。公示日期内,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并公布核查结果。 |
9月12日 | 学校汇总与审定名单 |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拟推免名单,复审推免资格,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推免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 |
9月20日前 | 学校上报名单 | 学校将公示期满无异议名单上报。 |
五、管理与监督
(一)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的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信息公开:学院在官网开辟推免工作专栏,按要求公布本细则、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三)申诉渠道: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反映;对学院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反映,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
(四)违规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由学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
(一)本细则依据教育部推免文件精神及学校《管理办法》制定,若教育部或学校后续调整推免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学校《管理办法》执行。本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备案后生效,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三)推免生资格的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学院在推免工作阶段指定专人负责推免工作及招生系统操作。
(四)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推免名额、实施细则、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五)学生如对推免结果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提请公示部门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公示部门组织复议后将复议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咨询,电话:13387502683 地址:设计学院办公楼一楼教学管理办公室。
(六)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推免工作小组需及时报送备案材料至教务处,同时需自行保管整套材料备查。纸质材料:盖章后的附件4和附件5;电子材料:附件4、附件5、附件7(先盖章再把所有文件一起扫描成一个PDF 文件)。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江汉大学设计学院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
附件1:江汉大学关于印发《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江汉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江汉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思想品德鉴定表》.docx
附件6:2026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docx
附件8:江汉大学关于印发《江汉大学高质量科研工作分类及量化核算办法》的通知.pdf
江汉大学设计学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