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江汉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江校学〔2022〕13号)有关规定,经过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将预评结果予以公示:
佘鼎妍 陈艳旗 吕诗诗 方雯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5日—2022年10月7日
监督电话:027-84227220-805(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5日
Copyright © 江汉大学 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03327
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430056 电话:027-84250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