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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18年专升本学生报到须知

时间:2018-07-23浏览:2859

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通过专升本考试,即将成为江汉大学新的一员,为方便你顺利入学,请仔细阅读报到须知,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入学准备。

一、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8月20、21日上午 9:00—11:30 ,下午2:00—4:00

凭本人专科毕业证到江汉大学教务处(行政楼115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二、报到事项

  1)9月1日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报到,按照报到程序单流程进行。

  2)凭入学通知书在学院报到,领取一卡通,办理入住手续。各专业到相应学院的报到地点如下:

电子信息工程:物理与信息工程(J05教学楼)          联系电话:51334463

广告学:人文学院(J02教学楼)                      联系电话:84226643

工商管理:商学院(J01教学楼)                      联系电话:84226795

英语:外国语学院(J03教学楼)                      联系电话:84226787

日语:外国语学院(J03教学楼)                      联系电话:84226787

护理学:医学院(J12教学楼)                        联系电话:84688029

园艺:生命科学学院(J12教学楼)                    联系电话:84895786

临床医学:医学院(J12教学楼)                      联系电话:84688029

教育学:教育学院(J04教学楼)                  联系电话:84227061-203

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院(J06教学楼)            联系电话:84227220-805

  3)凭入学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见附件1:《户口办理须知》)。

  4)学费的缴纳采用学生网上自主交费方式,按学分制学费收取,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缴费标准见附件2:《学生学杂费收取标准》)。学生请在报到前登录江汉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wsyh.jhun.edu.c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为X的学生,X需大写),根据网页提示使用随通知书一起下发的银行卡缴纳应缴学费,需要收据的学生可缴费完成后带身份证原件到财务处206室自助打印学费收据。(特别提示:随通知书下发的银行卡,由学校委托建设银行统一办理,是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缴纳各项报名费、领取奖学金、助学金、补助金、退款等项目的专用卡,请尽快激活方能使用,如有遗失,及时到开户行原号补办。银行地址:武汉开发区东风三路1号, 泰合花园侧门旁)。

  5)办理党团组织关系:新转入的党员请携带原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党员档案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如系预备党员,请原单位开具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情况,并加盖公章,同党员档案一起交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员组织关系在省内转接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江汉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填”江汉大学XX学院”;如果是由湖北省外转入,抬头填“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去处填“江汉大学XX学院”。

  6)新转入的团员到相应学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

  7)网上选课。学生报到后按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选课培训并进入网站http://210.42.72.73:888/jwweb/自主选课,于9月3日前完成选课,9月4日正式上课。若选课遇到问题,可向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老师反映。

  8)已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学生请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提交给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9)凭学校一卡通到教材科领取教材。

    三、其他事项

  1)学生在校住宿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2)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学生入学资格、身体状况、政治表现等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学籍。对冒名顶替入学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

2018级新生户口办理须知

1.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坚持自愿原则。按照武汉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可不迁移户口。学生毕业后,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的,可凭《毕业证》、《劳动就业合同》和《报到证》等到就业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手续,再回原籍迁出户口。

2.需要将户口迁入到本校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户口迁移证》(武汉市外的新生)或《户口簿》(武汉市远城区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登记彩照两张。《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完全一致,方可办理迁入手续。户口迁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大学”。

3.需要将户口迁入到本校的新生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到学校保卫处(部)户政科登记,保卫处将协助公安机关对登记的学生一次性办理入户手续,以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学生在读期间,除退学、转学或开除学籍等原因外,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户口未迁入江汉大学的武汉市外新生,根据本人需要,可持《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部)登记办理《武汉市居住证》。根据相关规定,在武汉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才能申领《武汉市居住证》。

5.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27-84226103(江汉大学保卫处户政科)。


附件2

江汉大学2018年“专升本”学生学杂费收取标准

编号

收费专业及项目

学年制收费参考标准(元/生.年)

学分制学费标准

各专业总学分

专业注册学费(元/生.年)

每学分学费

批准文号

1

广告学

4000

68

1280

80

鄂价费﹝2011﹞67号

2

工商管理

4000

80

800

80

鄂价费﹝2011﹞67号

3

英语

4000

70

1200

80

鄂价费﹝2011﹞67号

4

电子信息工程

5200

67

2520

80

鄂价费﹝2011﹞67号

5

护理学

5200

74

2240

80

鄂价费﹝2011﹞67号

6

园艺

3000

80

600

80

鄂价费﹝2011﹞67号

7

临床医学

5200

127.5

1800

80

鄂价费﹝2011﹞67号

8

教育学

4000

70

1200

80

鄂价费﹝2011﹞67号

9

日语

4000

62.5

1500

80

鄂价费﹝2011﹞67号

10

视觉传达设计

10000

52

7920

80

鄂价费﹝2011﹞67号

11

住宿费(4人间)

1320

12

住宿费(6人间)

980

13

预收教材费

500

14

校园一卡通预存款

100

15

医疗保险费

220

16

体检费

35









备注:学生报到前应缴款=本专业注册学费+住宿费+预收教材费+校园一卡通预存款+医疗保险费+体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