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结合江汉大学的实际情况,现就下一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务求师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应知应会。
二、请各单位再次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全面动员,积极举报涉及黑恶势力、组织、个人的线索,为公安机关有效开展专项工作提供支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扫黑办:027-84859833;举报邮箱:zzb84890078@163.com;江汉大学扫黑办:027-84226232:举报邮箱:365910762@qq.com。
三、请各单位将前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动员、培训的相关资料于12月1日前上报学校“扫黑办”(保卫处)(余珺027-84226232, QQ: 568745516)。
江汉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江汉大学保卫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