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屈慧发布时间:2019-03-15浏览次数:2316

关于申报2019年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研究生教材建设、增强学科实力、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江汉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和“2019年江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申报教材须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要求,须适用于正式开设并且对我校各学院研究生教学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教材撰写人必须是课程主讲人之一,须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研究生教育教学秘书所申报项目除外),参研人员不得超过5人(含主持人)。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人可参照《2019年江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确定申报项目,也可自行确定申报项目。

二、立项程序

1.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者自主进行申报。

2.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评审,评审结果需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3.各培养单位于201941日前将《江汉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和《江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

4.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盲评,于20194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教材建设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并公示立项结果。

三、结题要求

教材建设项目的结题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家验收,教材建设项目的结题要求在预定的时间内正式出版教材。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专家验收,并在研究生处备案。

对经考核没有达到结题指标的项目,对该项目予以撤销并收回建设经费。

联系人:卓卉,电话:84225960,邮箱地址:414181529@qq.com

附件12019年江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2:《江汉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

附件3江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2019年江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2:江汉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江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