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对高危未成年人干预矫治

发布者:屈慧发布时间:2019-11-15浏览次数:2270

来源: 法制日报 2019-11-13 09:40

共享数据破解高危未成年人发现处置管理难 

◆ 依违法犯罪情况和个性特征开展差异性帮教

◆ 运用亲职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临界预防

◆ 探索保护处分制度依触法少年情况予以干预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刘子阳

辽宁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因未满14周岁免予刑罚一案引发社会关注。人们在谴责暴力犯罪的同时不禁发出疑问,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对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涉嫌犯罪、屡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被行政处罚等高危未成年人,司法真的难以有所作为吗?答案是否定的。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上海浦东、四川资阳、河南登封等地了解到,近年来,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切实加强了对高危未成年人的干预矫治,有效预防了违法犯罪。

临界预防

15岁的小王与外婆一起生活,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小王伙同他人抢夺手机被抓获后,由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在批评教育后将其释放。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小王违法记录和家庭监管条件等情况,将其列为红色预警人员。为小王安排两名网格员进行帮教,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掌握其生活、学习、思想动向以及家庭监管帮教能力,对小王进行心理疏导,对其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小王现在和母亲一起生活,思想认识有所提升,在校认真读书,不再和社会闲散人员接触,回归正常的学生生活。

资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处处长魏航告诉记者,2016年以来,资阳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共享数据库,破解高危未成年人发现、处置、管理难。对纳入数据库人员根据违法犯罪情况和个性特征,分黄色、橙色和红色三个预警等级开展差异性帮教。

2016年至今,资阳共将符合条件的360多名未成年人纳入数据库管理并三色预警,包括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涉嫌犯罪,因情节轻微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被行政处罚,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四类群体。

对未成年人进行临界预防,少不了监护人发挥应有的作用。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亲职教育,2017年开始运用亲职教育开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搭建起以家庭为核心、司法机关为主导、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帮教体系。

登封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顾贝蕾以帮教体系的核心内容、封闭式亲职教育学习班为例介绍说,学习期间,罪错孩子的父母暂时放下手头工作,放下手机等电子产品,与孩子同学习同吃住,进行高质量的全心陪伴,改善和强化亲子关系,共同树立知错、改错的决心和信心。

如今,以顾贝蕾名字命名的封闭式亲职教育学习班——贝蕾关爱课堂已连续举办18期,顾贝蕾一次次见证了骨肉亲情的修复、罪错未成年人的回归。

保护处分

20163月,资阳市检察院梳理发现,2014年以来,全市有71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占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犯罪未成年人数的四分之一。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后处理存在困境,导致相当部分高危未成年人长期缺乏有效监管,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有的再犯罪甚至恶性犯罪。”魏航说,这正是开展临界预防的起因。

即便不能刑事处罚,也不能一放了之,逐渐成为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乃至社会的共识。

曾经的一次对话,让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顾琤琮印象深刻。一名杀害“出轨”男友的未成年女孩在狱中向她倾诉:“我小时候就离家出走,也因打架被抓过,可惜没有人教我要如何管理情绪。”

“对于触犯法律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在一放了之和采用刑罚处罚之外应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顾琤琮说。

2013年至2017年,顾琤琮办理了30多起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涉嫌犯罪案件,她开始思考探索保护处分制度,并在实践中区分触法少年人身危险性、需保护性以及涉案性质、情节采取不同程度的干预措施。

而随着上海首家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于201712月在浦东新区检察院揭牌,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得以不断完善和推广,范围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犯罪扩展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治安处罚、在学校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等。

顾琤琮介绍说,浦东新区检察院建立三级干预、四重保护、五星联动机制,对初次触法、危险性较低的未成年人,主要通过举行司法化教育训诫仪式、制发训诫书、责令严加管教令等方式强化其法律意识、其法定代理人监护意识,通过建档跟踪、短期观护帮教对其行为、心理进行矫正。

截至目前,受到保护处分的70多名未成年人中仅有一名再犯,干预等级从第一级上升至第二级。

完善制度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要求,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教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

如何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魏航在办案中感受到,强制监护人履行家庭监管职责的措施乏力。资阳的高危未成年人中有相当部分是留守儿童,而在监管帮教过程中,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督促父母有效履职的办法不多,效果不佳。

“建议增加亲职教育培训和硬性规定出席令,未成年人系留守儿童、经专业机构评估有加强家庭监护必要的,强制其父母必须一方返回原籍进行陪伴和教育,强化家庭监管责任,完善少年犯罪父母责任制度。”魏航提出强化社会管理职责,多部门联动建立对高危未成年人预防、监管和帮教机制;深化和完善网格化帮教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建立观护基地,整合工读学校资源,落实对无家庭监护能力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等建议。

顾琤琮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机制,增强家长参加训诫教育、亲职教育、教育矫正活动的强制力,如果家长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应当进行罚款、加入失信人名单,最严重的甚至可以考虑撤销监护权。

针对社会上对收容教养期限3年够不够、放出来没改正怎么办的担忧,顾琤琮认为,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医疗特别程序,由法院决定是否收容教养。对极端严重犯罪的,收容教养期限应为弹性制,如评估仍有人身危险性则延长期限。